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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河源市高新区支持
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企业: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2019年度河源市高新区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高管委发〔2018〕98号),为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河源市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专题
1. 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申报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含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当年技术改造(含设备更新、新购买生产设备)投入达到200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企业技术改造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年。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申请单位申报的项目取得工信、发改部门备案或核准等手续,设备购置金额达到完工要求,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间内的均可申报。
(3)申请单位实际购买的设备名称及型号、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以补助。
(4)奖励的项目设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为准,如进口设备需提供: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②报关单)。
(5)项目完工评价。请项目单位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要求做好项目的完工评价。
(6)近5年来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不得申报。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 (https: //credit, gd. gov. cn )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http://data.gdgov.cn) “差”的企业。
(7)同一项目申报并获得过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含: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情况、近期财务状况、主要投资项目、项目概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3)由工信、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4)对已购置的新设备,提供设备核算明细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价格等,详见附件4)及设备发票、支付凭证、设备全景照片、铭牌、购置合同等(进口设备则提供: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②报关单)。
(5)工商营业执照。
(6)完工评价材料。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9)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2. 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补助申报
2.1支持额度和方式
企业2019年度开展清洁生产通过专家组验收并被认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或“河源市清洁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3万元。
2.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2.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相关验收文件复印件及认定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5)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3.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补助申报
3.1支持额度和方式
对2019年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20万元;对2019年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
3.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认定证书或相关公示文件复印件。(如有都需提供或选其一)
(3)工商营业执照。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5)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补助申报
4.1支持额度和方式
对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2019年被认定为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
4.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认定证书或相关公示文件复印件(如有都需提供或者选其一)。
(3)工商营业执照。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5)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二)较大贡献工业企业奖励专题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对落户园区的工业企业,年度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首次超过3000.00万元的,按企业当年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00万元。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成立至2019年度纳税证明。
(3)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工商营业执照。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6)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专题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为促进园区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对园区内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组织实施的以企业流程(优化)重组为基础,与企业生产直接相关,在一定深度和广度上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控制和集成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信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项目。
(4)项目投入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为准)且已完工结算。已享受省/市/区任意一级补助资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投入信息化项目的发票发票联复印件、支付凭证、项目合同、信息化现场照片等。
(3)实施信息化建设方案。
(4)项目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5)工商营业执照。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7)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四)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资助专题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资助高新区内开展实施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企业。通过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发展战略类、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类、企业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类、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类、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再造类、技术咨询类等管理咨询项目的企业,按不超过该项服务实际费用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实施的管理咨询类项目包含:企业发展战略类、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类、企业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类、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类、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再造类、技术咨询类等。
(4)在项目实施的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的支出(以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为准)。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实施管理咨询项目的发票复印件、支付凭证、项目合同等。
(3)管理咨询项目方案、实施过程证明材料及成效。
(4)工商营业执照。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6)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五)企业上云补贴专题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高新区内的“上云企业”及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及培育”的企业,对上云企业与云平台服务商签订的合同金额年累计达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按照15%的额度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5万元。对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及培育的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及增值税发票为准)。
(4)申请“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及培育”的企业应于2019年内成功入选或通过认定。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入选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申请“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及培育的企业需提供)。
(3)上云企业与平台服务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支付凭证、服务方案、效果图等。
(4)工商营业执照。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6)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六)利用外资奖励专题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当年累计实际投入金额1500万美元(含1500万美元)以上的,按其实际投入外资金额的1%(按当年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外商独资法人资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外商资金投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外汇进账单证明为准)。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外商投资证明(①以资金投入方式,提供项目合同、外汇进账单,投入项目的发票;②以设备投入方式,提供国内的设备技术评估报告、进出口海关增值税报关单)。
(3)工商营业执照。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5)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七)上规上限补贴专题
1.1支持额度和方式
对高新区内2019年实现上规上限入库的园区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含当年底成功申报上规上限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1.2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项目实施地在河源市高新区内。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1.3项目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上规上限入库证明文件。
(3)2019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工商营业执照。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6)企业认为其他必备的文件或材料。
申请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在申报时间内提交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局。(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0762-3600386,电子邮箱:tzcjj01@163.com, 地址: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9楼914室)
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盖与原件相符章,如有必要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现场检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皮纹纸封面胶装成册。
附件:
1.2019年河源市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3.年度河源市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核算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