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1929cc威尼斯-威尼斯87978797 > 要闻动态 > 动态信息
@高新区人,购买这些药物需实名登记
来源:广东药监、信息时报时间:2021-06-01 10:32:09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5月29日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已制定“出炉”,即日起,购买感冒清热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小柴胡颗粒(片)等药物,需实名登记。
为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见附件)。据了解,即日起,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
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并将企业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河源市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联系电话:0762-3601813招商咨询热线: 0762-3869188
网站标识码 4416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