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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源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与去年不同的是:
⑴今年源城区实验中学和龙光城小学两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于秋季新开办;
⑵源城区新塘小学、新江路小学等两所学校生源将进行分流;
⑶各类商店、饮食店、写字楼、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源城区义务教育2021年秋季招生在线学位申请报名平台二维码
起始年级学位6月21日起网上登记及申报
与去年一样,今年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通过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登记、按类别网上申请报读学校、分批次录取(或民办摇号录取)的流程进行网上招生,申请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下称“招生系统”)按要求完成入学登记。6月21日至7月3日是起始年级学位网上登记及申报时间。
根据《通知》,起始年级学位资格审核及录取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4日至10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一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报名结果;7月11日至17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二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随机录取;7月18日至24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三批次申请对象,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未录取的申请对象分类别(户籍或房产类)进行公办学校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补录。在学位安排方面,7月26日至30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7月31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
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通知》明确,在起始年级学位申请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批次申请人用于申报学位的住宅房产必须是已经入住(以入住电费发票为准,只需提供最近1个月或以上发票),已购房但没有实际入住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依据。此外,按照房屋产权证中的“规划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类房产可以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2021年秋季源城区(含市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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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021年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