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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实施办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做好选优培育等相关工作,分类培育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名特优新”标准,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选树认定、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录库,进行重点培育。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广大符合条件要求的个体工商户积极报名。
申报须知
个体工商户应当是登记在册状态(即不含注销、撤销等状态),并且上一年度已报送年度报告。同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入库:
1.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
2.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的;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
4.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受到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5.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6.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入库基础信息。
申报标准
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入库标准:
a.“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b.“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等。
c.“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d.“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备注:符合多个分类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分类进行申报。
认定有效期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有效期为3年,自入库次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满须重新进行认定。已入库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入库资格的,移出名录库,自移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4月15日
申报方式
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grade-individual/home/index),选择“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点击“我要申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即可登录申报。
咨询电话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0762-3609511